学位论文评审结果评定规则-20230701

时间:2023-07-14浏览:10

学位论文评审结果评定规则20230701

(根据第九届校学位委员会第十二次工作会议精神修订)

我校学位论文评审结论分为“同意答辩”、“同意答辩稍作修改”、“修改后重新评审”、“不同意答辩”四种情况(以下分别简称ABCD四档)。对学位论文出现不同评审结论时的处理办法作如下说明:

1.学位论文评审结论全部为“B”及以上评价时,评审通过。若评审结果出现“B”或者评审专家给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注意:很多“A”评价也包含具体明确的小修意见),从最后一个“B”或含具体修改意见的评价作出之日起计,5天后方可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2.学位论文评审结论出现一个及以上“C”评价而且没有“D” 评价时,从最后一个“C”评价作出之日起计,该学位论文修改时间须不少于15天,修改后的论文连同《学位论文评审意见修改反馈表》合并(为一个文件)提交系统进行复审,且应选择初审给出“C”的原专家作为重新评审的专家(除非原专家拒审并提供相关证明)。从最后一个评价作出之日起计,若硕士生在1个月内、博士生在2个月内仍未提交复审,则本轮评审不通过。注意:学位论文评审不通过(下同)将在系统中留有记录,自 2023 级硕士、博士生开始,累计2次学位论文评审“不通过”的,或超过硕士生最长学习年限的,学校不再受理其学位论文评审申请。

院系安排复审时,应选择原专家作为复审专家(除非原专家拒审并提供相关证明),复审专家人数等同于初审“C”评价的数量。若复审结论全部为“B”及以上评价则复审通过,若复审结论出现“B”或者

审专家给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从最后一个“B”或含具体修改意见的评价作出之日起计,5天后方可组织学位论文答辩;复审结论一旦出现“C”或“D”评价,则本轮评审不通过,从最后一个“C”或“D”评价作出之日起计,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时间须不少于1个月,博士学位论文修改时间须不少于2个月,修改后的论文连同《学位论文评审意见修改反馈表》合并(为一个文件)提交系统重新参加评审,且应选择初审、复审给出“C”或“D”评价的原专家作为重新评审的专家(除非原专家拒审并提供相关证明)。

3.学位论文评审结论仅出现一个“D”,同时硕士论文其它评价含有“C”、博士论文其它评价含有“C”或不含“A”时,则本轮评审不通过,从“D”评价作出之日起计,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时间须不少于1个月,博士学位论文修改时间须不少于2个月,修改后的论文连同《学位论文评审意见修改反馈表》合并(为一个文件)提交系统重新参加评审,且应选择上一轮评审给出“C”或“D”评价的原专家作为重新评审的专家(除非原专家拒审并提供相关证明)。

4.学位论文评审结论仅出现一个“D”,同时硕士论文其它评价不含“C”、博士论文其它评价不含“C”且至少含有一个“A”时,若研究生和导师认为该“D”评价意见存在偏颇失实,可提出书面申诉。申诉学生须根据所有原专家的意见填写《学位论文评审意见修改反馈表》,针对每一位专家的每一条建议进行回复和修改,对于认为偏颇失实、无法修改的建议,须在回复中明确说明未采纳修改建议的原因。从“D”评价作出之日起计,该学位论文修改时间须不少于15天且不超过1个月。修改完成后须向所在院系提交《学位论文评审意见修改反馈表》、修改后的论文、以及陈明具体申诉理由的书面申诉报告。院系组织不少于3人的学科专家组对申诉材料进行审核(受理博士论文申诉的专家组成员须为博士生导师;受理硕士论文申诉的专家组成员须为硕士生导师且具有正式的高级技术职务);若三分之二及以上的专家认为申诉合理,同时论文已(将其它可采纳修改意见)修改到位,则同意申诉,修改后的论文连同《学位论文评审意见修改反馈表》合并(为一个文件)提交系统,由院系回避原“D”评价专家、在原平台增评2位评审专家对该学位论文进行评审(仲裁)。若增评结论均为“A”或“B”时,则评审通过,若增评结论出现“B”或者增评专家给出了具体修改意见,从最后一个“B”或含具体修改意见的评价作出之日起计,5天后方可组织学位论文答辩;一旦增评结论出现“C”或“D”,则评审不通过,从最后一个“C”或“D”评价作出之日起计,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时间须不少于1个月,博士学位论文修改时间须不少于2个月,修改后的论文连同《学位论文评审意见修改反馈表》合并(为一个文件)提交系统重新参加评审,且应选择上一轮评审(包括初审和增评)给出“C”或“D”评价的原专家作为重新评审的专家(除非原专家拒审并提供相关证明)。

在省、部级学位论文抽检中3年累计出现2篇及以上“存在问题的学位论文”的学科,连续3年起(含抽检结果公布当年)学位论文评审自动取消申诉资格;若在取消申诉期内,省、部级抽检再次出现“存在问题的学位论文”,取消申诉期从最近一次抽检“存在问题”结果公布当年开始重新起计。

学位论文评审结果仅出现一个“不同意答辩”且不满足上述可增评条件时,则评审不通过,从“不同意答辩”评价作出之日起计,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时间须不少于1个月,博士学位论文修改时间须不少于2个月。修改后的学位论文连同《学位论文评审意见修改反馈表》提交系统重新参加评审,且应选择给“C”和“D”的原专家作为评审专家(除非原专家拒审)。

5.学位论文评审结论出现两个及以上“D”评价时,本轮评审不通过,从最后一个“D”评价作出之日起计,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时间须不少于3个月,博士学位论文修改时间须不少于6个月,修改后的论文连同《学位论文评审意见修改反馈表》合并(为一个文件)提交系统重新参加评审,且应选择上一轮评审给出“C”和“D”评价的原专家作为重新评审的专家(除非原专家拒审并提供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