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学院研究生培养补充规定》

发布时间:2016-11-22浏览次数:3186

 

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位管理条例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研究生培养方案,经学院研究生教学事务委员会研究决定,对学院研究生培养过程形成以下补充规定:

 

一、 研究生学位申请要求

根据学位办20160413日颁发的“关于严格执行论文评审流程的说明”要求,我院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要求做出如下补充规定,从20161120日起开始实行:

1. 在申请硕士学位前,必须完成该学位点培养计划所要求的基础课。硕转博学生在申请博士学位前,必须完成该学位点的硕士与博士的培养计划所要求的基础课。

2. 硕士(包括科学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的送审与答辩工作分批次进行,每个批次为学校学位申请的批次。论文评审不通过或论文答辩不通过者,其论文送审延期至下一个批次

 

二、   研究生开题要求

严把质量关,对于研究生培养,不应只注重毕业时学位论文质量的把关,更应重视培养过程中的质量考核。故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做出如下补充规定,从2016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

1. 学生开题每半年一个批次,开题时间分别为每年的6月至7月和12月至次年1月。

2. 每位导师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开题答辩评审。导师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需提出正式申请(书面或电子邮件),由分管教学的院长同意认可。

3. 在读研究生从第三学期开始可以申请开题。硕士(博士)研究生开题口头报告时间为1530)分钟。

4. 开题不通过的同学,延期至下一批次开题。博士生最多开题三次,两次开题不通过的同学延期半年毕业;三次开题不通过的博士生转为硕士毕业或结业。硕士生最多开题两次,两次开题不通过的同学转为结业。

 

三、   研究生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制最长4年,已取得硕士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学制最长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学制最长7年。

 

本补充规定的解释权属于计算机学院研究生教学与事务委员会

 

 

    计算机学院研究生教学与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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