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评工作已启动,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已注册并在基本学习年限内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
2)符合《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研字〔2021〕23号)和《计算机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评选要求。
二、名额和奖励标准
1)名额:博士国家奖学金6名,硕士国家奖学金13名;
2)奖励标准:博士国家奖学金3万/人,硕士国家奖学金2万/人。奖励情况记入学生档案,并发放荣誉证书。
三、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1)学生自由申报(申报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7日下午15:00)
申请者需经导师推荐,在截止时间前提交相应材料,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
2)学院评审及公示。
按“计算机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进行评选和初评结果公示。(预计2023年10月25日前完成)
四、申报材料要求:
1)填写《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同时提供纸质文档(一式一份)与相应电子文档(请用word格式,文件名规范为:学号-姓名-《国家奖申报表》。 举例:“SA20011300-张三-《国家奖申报表》)
2)《国家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提供电子文档(请用xlsx格式,文件名规范为:学号-姓名-《国家奖学金汇总表》。 举例:“SA20011300-张三-《国家奖学金汇总表》)
3)提供《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填写的成果证明材料一份(如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专著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等)
4)材料1、3纸质版均需导师签字
五、申报截止时间和提交要求
请于2023年10月7日下午15: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文档(一式一份,完成签字)报送至学院研究生教学办 (科大西区电三楼626室),同时将电子文档(附件1、2)发送至ykk@mail.ustc.edu.cn
六、评审说明
1)研究生在基本学习年限(硕博连读生含硕士在读期间)内申请和获得国家奖学金的次数不限,但其已经用于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科研成果或奖项不得在以后申请时重复使用。
2)硕士生国家奖与硕士生阶段曾获得的其他奖项之间无冲突;博士生国家奖与博士生阶段曾获得的其他奖项之间无冲突。
3)硕士基本学习年限为三年,统考博士基本学习年限为四年,硕博连读和直博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六年。超出基本学习年限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4)硕博连读和直博生,前三年参加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后三年参加博士国家奖学金的评审。
5)当年已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
6)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7)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期间内原则上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8)一年之内(按违纪发生日期计算)受到学院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者(或正在处理过程中),取消其申报资格。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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