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届毕业生办理违约手续说明

发布时间:2012-04-10浏览次数:140

 学校办理违约手续的起始时间:2012年元旦假期后

 

附《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1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 《就业协议书》签订后,学生或用人单位因特殊原因提出违约,主要由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协调解决。

 

第十七条 在学校就业方案上报前,毕业生提出更改签约单位,按学校有关违约规定办理,学校将对其违约行为予以登记备案。毕业生办理违约的流程:

 

   毕业生先向用人单位提出解约申请,持用人单位出具的、盖有其人事部门公章的同意与该毕业生解除就业协议的书面“证明”,到所在院系领取第二份《就业协议书》;同时将原《就业协议书》第二联至第四联退还毕业生所在院系并注明“作废”(第二联若用人单位已留存可不必要回)。

 

   毕业生将用人单位同意解约的“证明”复印件和原《就业协议书》第一联交到学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将为其办理有关更改就业方案手续。

 

第十八条 在学校上报毕业生派遣方案后,毕业生提出更改签约单位,按学校有关改派规定办理。毕业生离校后调整改派期限原则上为两年(自毕业派遣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