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届夏季毕业研究生派遣及领取报到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6-08浏览次数:7

 

各院、系、直属单位及2011届夏季毕业研究生: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学〔2011〕18号)文件精神和学校2011届毕业研究生工作的统一安排,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办公室将根据毕业研究生的毕业去向,统一为2011届夏季毕业研究生办理《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现将毕业派遣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报到证办理

1、已签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并将协议书第一联(学校留存)交到就业指导办公室的:根据协议书或就业单位所在地市审批的接收函办理报到证。

去上海市、北京市就业(指已交协议书或单位录用函到就业指导办公室)请注意: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的规定,前往上海市、北京市就业的毕业生必须持当地同意落户的通知或接收函,才能办理报到证。因此:

(1)已通过户口审批并已交《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2011年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及在京中央企业毕业生接收函》或《北京市人事局接收函》到就业指导办公室的,按通知或接收函统一办理报到证(以上函件均提交复印件或传真件即可);

(2)确实无法落实上海市、北京市户口的,请于6月15日前联系就业指导办公室,可选择办理回生源所在地省级或地级市就业主管部门的报到证;或选择人事代理,办理到人才中心的报到证;

(3)还在等待审批结果的,就业计划统一做缓派处理,不必单独申请,暂不打印报到证,毕业离校时户档均可暂不办理。待落户审批结果出来后,毕业生先到就业指导办公室开具缓派证明,再自行到安徽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之后办理户口迁移和档案寄送。

 

2、出国(境)深造或工作:已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根据其签订的协议书,办理到相应人才中心的报到证;其他一律根据各省接收毕业生的文件规定办理回生源所在地省级或地级市就业主管部门的报到证。

 

3、已完成学业暂未落实去向:已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根据其签订的协议书,办理到相应人才中心的报到证;其他一律根据各省接收毕业生的文件规定办理回生源所在地省级或地级市就业主管部门的报到证。

 

4、延期毕业:请参考研究生院奖助办发“关于本学期办理毕业研究生培养进度确认手续的通知”,于6月15日前办理《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培养进度确认表》。凡延期到2011年12月31日之前的,均列入2011届毕业研究生派遣方案,统一缓派,待取得毕业证书后,毕业生先到就业指导办公室开具缓派证明,再自行到安徽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凡延期到2012年1月1日之后的,一律调整到2012届毕业研究生派遣方案。请同学们务必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提出适宜的延期申请。

 

5、硕士毕业生在国内读博或博士毕业生在国内做博士后:凭录取通知书或博士后进站通知办理户口档案迁移及报到手续,不办理报到证。

 

二、关于毕业研究生档案寄送

毕业生研究生档案的管理部门是研究生院奖助办公室(以下简称奖助办)。地址:学生服务中心310室,电话:0551-3606594。

毕业研究生办理完离校手续、取得毕业证、并领取报到证后,奖助办将根据毕业生在研究生院网站“研究生信息平台”上填写的档案地址和报到证(白联)(或调档函)陆续寄走毕业生档案。

 

三、关于毕业研究生户口迁移

毕业生户籍的管理部门是保卫处户籍办公室(以下简称户籍办)。地址:学生服务中心107室,电话:0551-3602311。

毕业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时,可凭签订的协议书第三联或相关地市落户接收函或博士录取通知书或博士后进站通知,自行到户籍办及芜湖路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表);无以上材料的待领取报到证后,毕业研究生凭报到证办理户口迁移。

 

四、领取报到证须知

领证须带材料:毕业证书复印件或研究生院奖助办盖章的离校单(二联)

领证时间:6月23日、24日(8:30-11:30,14:30-17:30)

领证地点:东区学生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同时,学校财务处为去合肥市以外就业(不包括出国)的毕业研究生办理派遣费发放手续(每人50元)。

几点说明:

1、报到证需毕业研究生本人领取,如特殊情况不能在上述时间按时领取,可委托他人办理,但需被委托人持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写明委托何人办理)及毕业证书复印件或离校单(二联)方可办理。

2、统一发放报到证时,报到证(白联)由就业指导办公室统一转交给奖助办。

3、毕业生应持报到证(红联)和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及时到派遣单位报到及落户。

4、请广大毕业研究生相互提醒:除毕业后继续在国内深造的无报到证,其他各类去向的毕业研究生均有报到证,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若毕业去向后期有变动的,也应先领取报到证并妥善保管,之后办理改派手续。

5、统一派遣后,毕业研究生如需要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到安徽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调整改派手续(改派受理时间另行通知)。

注:以上通知仅针对2011届夏季毕业研究生。往届生及2011届春季毕业研究生如调整毕业去向,可参考《毕业生调整改派流程》(学校就业网www.job.ustc.edu.cn ——公共服务区——就业流程)随时办理改派手续。

 

                                                       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办公室

                                                           201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