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2011届春季毕业研究生: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的统一安排,我校2011届春季毕业研究生的统一派遣工作定于本月中下旬进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简称报到证)发放时间约在3月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现将相关派遣事宜说明如下:
一、请春季毕业研究生于3月11日前确定毕业去向,就业指导办公室将根据不同的毕业去向,编制派遣方案,到安徽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办理报到证。
二、不同去向的办理原则
1、出国留学
凡已到就业指导办公室办理出国留学签字备案的,原则上根据各省接收毕业生的文件规定办理回生源所在地省级或地级市就业主管部门的报到证;已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应于3月11日前将与人才中心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交到就业办公室),办理到相应人才中心的报到证。
2、已落实就业单位
应于3月11日前将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交到就业指导办公室,根据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就业单位所在地市审批的接收函办理报到证。
特别注意: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的规定,前往上海市、北京市就业的毕业生必须持当地同意落户的通知或接收函,才能办理报到证。因此:
去上海市就业:因上海市户口审批结果未出,就业计划统一做缓派处理(不必申请),暂不打印报到证。落户审批完成后自行到安徽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通过户口审批的毕业生凭《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办理到就业单位的报到证;未通过户口审批的毕业生可办理回生源所在地省级或地级市就业主管部门的报到证或办理到人才中心的报到证(需与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去北京市就业: (1)已通过户口审批并于3月11前交《2011年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及在京中央企业毕业生接收函》或《北京市人事局接收函》到就业指导办公室的,按通知或接收函统一办理报到证;(2)确实无法落实北京市户口的,请于3月11日前联系就业指导办公室,选择办理回生源所在地省级或地级市就业主管部门的报到证;也可选择人事代理(应于3月11日前将与人才中心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交到就业办公室),办理到人才中心的报到证;(3)还在等待审批结果的,就业计划统一做缓派处理(不必申请),暂不打印报到证。待落户审批完成后参照(1)(2)自行到安徽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
3、已完成学业暂未落实去向
原则上根据各省接收毕业生的文件规定办理回生源所在地省级或地级市就业主管部门的报到证;已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应于3月11日前将与人才中心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交到就业办公室),办理到相应人才中心的报到证。
4、延期毕业
3月11日前办理《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培养进度确认表》,毕业时间调整到2011年6月之后的,一律不编入2011届春季毕业生派遣方案。
5、国内深造
硕士毕业生在国内读博或博士毕业生在国内做博士后的,均不打印报到证,凭录取通知书或博士后进站通知办理户口档案迁移及报到手续。
三、若未赶上3月份统一派遣的春季毕业生,可从4月初开始,根据自己的毕业去向落实情况,自行到安徽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调整改派手续。具体办事流程请见我校就业指导信息系统(www.job.ustc.edu.cn)“公共服务区”中“就业流程”之“毕业生调整改派流程” 。
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办公室
2011年3月3日